主持人:一個老實本分的人怎麼會觸犯法律呢?讓我們來瞭解一下杜陽明入獄的罪名是甚麼。

杜陽明:罪名是三條。一條是隨地大小便。第二條,是上公共汽車不買票。第三條,說我打人。那麼這三條,在檢察院第二次和我接觸當中,我已經進行了申辯。我說,一,我被人打,不是打人。你們當時在新華分社門前這條馬路上有監控攝像。你們完全可以從監控攝像上把事情的真相瞭解清楚。看到底是我被打還是我打人。既然你們有我在新華分社門口所謂鬧訪的圖像和證據,那麼為甚麼打人的證據你們卻沒法出示。你們一直是提審的時候我要求他們提供這些證據,你們為甚麼拿不出來。另外在法庭上,我被打的對像為甚麼沒出現,為甚麼不給我進行當堂質證。打人和被打,所謂我打他了,那麼他應該有驗傷證明,是吧。有司法鑑定、醫療的費用等各種證據。為甚麼這個物證又拿不出來。就按照中國目前現有的法律說,我打人也必須要打成有後果,才能觸犯法律啊。不要說這個事實真相是我沒打人,即使有打人的話如果沒有傷,那麼我觸犯中國,中華人民共和國哪一條法律?第二,車子我們上去的時候,徵得售票員的同意。而且在位子上坐下來以後已經開了兩站。那麼哪一條法律可以說,我兩塊錢車票沒買,就可以判兩年半刑?還有一個小便,隨地大小便。即使不要說,證人說我在樹叢裡小便,我也說在樹叢裡小便。可是公安局說我是在馬路上小便。檢察院說我在廁所門口小便。那麼連基本的事實你們都搞不清。8個多月的所謂偵查你們都搞不清基本事實,可以判我兩年半的罪行。那麼這個中國的法律,你拿到全世界去講這是不是個大笑話。

你們憑甚麼說你們現在是依法治國?中國是個法治社會?完全是吹牛!共產黨歷來實行的都是以權治法,以權大於法,以權治人,搞階級鬥爭,專門在搞階級鬥爭。明明老百姓都是好人你們要把他們搞成壞人,搞成罪犯。你們把好人都逼到絕路上去。必然要逼得老百姓造反。哪裏有壓迫,哪裏就有反抗。官逼民反,遲早會出現。

我出來以後我感到欣喜的就是,我第一次聽到打倒中國共產黨的口號。只要你們還在堅持走這條鎮壓人民的道路,那麼不管任何強大的政權,走到滅亡那是必然的。我奉勸所有敵視人民的人,趕快收斂,為你們自己的以後多想一想。權力不是萬能的。人民才是推動歷史前幾的真正動力。

我的冤案,歷史肯定會給我一個明確的回答。最後,我繼續也喊道,繼續他們的口號,「打倒中國共產黨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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